土耳其政府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延长至2022年12月2日)载有原油过境或进入土耳其水域的船舶必须提供船东保赔协会的确认函,以证明船舶在此期间,保赔险将保持不变。
该要求现在也适用于通过土耳其控制水域载有石油产品(列于 MARPOL 附件 I – 附录 I)的超过300总吨的船舶。
当船东需要协会签发此类确认函时,请会员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协会,以确保确认函的准时签发。
土耳其政府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延长至2022年12月2日)载有原油过境或进入土耳其水域的船舶必须提供船东保赔协会的确认函,以证明船舶在此期间,保赔险将保持不变。
该要求现在也适用于通过土耳其控制水域载有石油产品(列于 MARPOL 附件 I – 附录 I)的超过300总吨的船舶。
当船东需要协会签发此类确认函时,请会员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协会,以确保确认函的准时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