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海洋地质调查和战略性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其中应届毕业生9人,在职人员4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定向生)、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以上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
(二)在职人员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节点至2023年1月1日。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的6个专业技术岗位同时采取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或仅限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的7个专业技术岗位,仅采取面试。
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安排和考试方式等另行通知。
2.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某个岗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同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仅采取面试的岗位面试人数不足3人的,经单位研究决定开考后,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10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岗位匹配、综合素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1位),仅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且排名前3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我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递补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经本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曹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0532-85755803
电子邮箱:caoxianming@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邮 编:26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