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讲堂
船舶油水分离器是重要的防污染设备,运行原理较为复杂,保养维护比较繁琐,是船舶安检中的常见缺陷。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船舶油水分离器的有关知识,让船舶油水分离器不再成为安检缺陷。
机舱舱底含油污水
船舶机舱舱底含油污水主要是指船舶在运行过程中机械处所泄露或维修工作所产生的可能被油污染的水。任何进入舱底系统(包括舱底阱、舱底管道、内底或舱底污水舱)的液体都被视为舱底含油污水。
排放控制标准
01适用范围
1.4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10,000总吨的任何船舶,应装有认可的15ppm滤油设备。这种船舶凡可把留存在燃油舱内的压载水排入海中者,还应装有15ppm报警装置。
2.凡10,000总吨及以上的任何船舶,应装有带15ppm报警装置的滤油设备。该系统还应装有在排出物的含油量超过 15ppm 时能保证自动停止油性混合物排放的装置。
02设备配备要求
滤油设备的设计应经主管机关批准,而且应保证通过该系统排放入海的含油混合物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1978年11月14日至1994年4月30日以前铺设龙骨的船舶适用A.393(X)决议通过的《油水分离设备和油份计国际性能标准和试验规范建议案》的要求;1994年4月30日及以后铺设龙骨的船舶,需要符合MEPC.60(33)决议《船舶机舱舱底水防污染设备的导则和技术条件》的要求;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国内海船为2007年3月1日及以后)铺设龙骨的船舶还要根据要求满足MEPC.107(49)决议《经修订的船舶机器处所舱底水防污染设备指南和技术条件》。
03排放控制标准
1.排放要求。船舶正在航行途中;油性混合物经符合要求的滤油设备加工处理;未经稀释的排出物含油量不超过15 ppm。
2.接收要求。船舶在船厂修理期间,沿海船舶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实施铅封的等禁止排放的情况,船舶应将污油、油污水留存在储存设备,并接收到岸上接收设施。
工作原理
油水分离器的主要功能是将油从含油污水中分离出来,依照分离原理,可分为物理分离法、化学分离法、电解分离法和生化分离法等。本次我们主要介绍重力分离式油水分离器工作原理(物理分离法),重力分离式油水分离器是利用油水密度差通过聚合、吸附等物理方法使油水分离。目前,船用滤油设备绝大多数采用重力分离式,例如常见的ZYFM型油水分离器。该装置由滤器、油水分离装置、加热器、柱塞泵、油滴聚合器(一级分离)、乳化分离器(二级)及油份浓度报警等设备组成。
基本工作原理如下:舱底水在柱塞泵抽吸下,经过滤器进入油水分离装置,大油滴浮至顶部后排至废油舱;含有小颗粒油滴的污水进入油滴聚合器进行一级聚结分离,符合排放标准的水通过一级排出阀排出舷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水自动转入乳化分离器进行二级膜分离处理。经过二级处理后合格的排放水经二级排水阀排出舷外。当二级乳化分离器处理性能失效,二级排放不合格时,油份浓度报警发出报警信号,舷外排出阀关闭,回舱气动阀打开,处理水回流至舱底重新处理。
常见缺陷
01产品证书
缺陷:油水分离器缺少产品证书及形式认可证书
处理意见:17(开航前纠正)
02油水分离器15ppm报警器故障
检查方法:打开报警器测量室上的试验孔盖,用测试纸、毛刷或螺丝刀等插入取样室进行检测
处理意见:30(滞留)
03油水分离器管路
缺陷:消防管系与油水分离器管系相通、油水分离器有旁通管路
处理意见:30(滞留)
04加热器故障
检查方法及缺陷:开启电源,加热指示灯亮,过一段时间查看温度计,并用手摸分离筒体,若温度没有升高,说明加热器故障
处理意见:17(开航前纠正)
05油类标准排放接头
缺陷:未配备标准排放接头,标准排放接头缺少螺丝、螺栓、盲板,标准排放接头尺寸不符合
处理意见:17(开航前纠正)
结语
中山海事局船舶安检工作室坚持以“防风险、尚学习、打基础、善突破、创品牌、谋长远”为主线,着力培养“责任心强、作风过硬、业务精湛、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船舶安检专业技术人才。下一阶段,船舶安检工作室将重点打造“安检讲堂”系列,总结提炼研学成果,为安检员成长提供学习素材,促进中山海事局船舶安检整体水平和业务质量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