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海事队伍“四化”建设,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洋山港海事局整理出近期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船民能够以案为鉴,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
案例概况
2021年12月**日,洋山港海事局临港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上海电气码头对“金XXX”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轮于2021年10月**日****时从吕四出发,10月**日**时到达上海临港锚地抛锚,于11月**日**时靠泊上海电气码头,航行期间该船《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中的《船舶船员舱室证书》、《船舶载重线证书》、《船舶防止油污证书》、《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货船适航证书》均已过期,随即执法人员向船方开具涉嫌海事违法行为调查通知书,经调查该当事人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已接受过一次海事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xx船务有限公司”船舶未持有有效的证书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船长XX伟因船舶未持有有效的证书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法律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书、文书,配备依照有关规定出版的航海图书资料,悬挂相关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
本款是关于船舶携带证书、文书、图书资料和对外展示船舶标识的要求。
1、关于持有法定证书、文书。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法定证书、文书是船舶的身份、构造、装备、适航条件和关键操作满足相应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证明文件。这里的法定证书文书既包括船检机构发放的船舶技术证书、文书,也包括海事管理机构依法核发的各类证书、文书。如船舶国籍证书,各类的船检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海事劳工证书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于2021年9月7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附件列明了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2021年版),详情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查询。
船舶应保证这些船舶证书、文书在船上保存,在国内接受监督检查时能够及时出示。
2、关于配备航海图书资料。航海图书资料是保证船舶安全航行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性资料,为船舶提供与航程密切相关的航行安全信息,包括海图和航海出版物。SOLAS公约第五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海图和航海出版物由国家法定机构编制出版;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要求,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海图和航海出版物。如航路指南、航标表、航海通告、潮汐表,以及航程中所需的所有其他航海出版物,并确保是最新版本;第五章第九条指出,各缔约国政府有义务开展海道测量服务,并编制、出版、发布及更新安全航行所必需的航海图书资料。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航运经济和海上活动增加,船舶对航行安全相关的信息要求越来越高,航海图书资料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船舶配备的航海图书资料应符合海上管理机构发布的配备标准,由符合相关规定的部门或者机构编制出版,并及时更新最近日期,其种类和数量应能满足整个计划航程的需要。
3、关于悬挂旗帜及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应按规定悬挂其已经取得国籍证书的国家、地区或组织的旗帜。授权船舶悬挂旗帜的国家、地区或者组织对其具有管辖权。无国籍或者拒不展示国旗的船舶在公海上通常被认为是海盗或者黑船,任何国家均可以对该船行使权力。船舶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主要是便于对船舶的识别,船舶间的交流以及对船舶的监督检查。搜寻救助。船艏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船舶载重线是指船舶满载时最大的吃水线。是用于识别船舶是否超载的重要标识。船舶识别号是用于识别船舶身份的唯一编码,是确定船舶建造日期及船龄并防止造假的有效措施。船舶的识别号应当永久性标记在机器处所主推进动力装置尾轴附近的船体内侧,没有主推机动力装置的,标记在船舶检验机构的指定位置。和居民身份证一样,一艏船舶只有一个识别号,且不管船舶是否改建,船舶识别号始终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