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修订的《MARPOL公约》附则VI于 2022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洋山港海事局 作者东港大队 2022-11-06 20:14

2021年经修订的《MARPOL公约》附则VI正式生效

2021年6月17日,国际海事组织在第76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上通过了MEPC.328(76)决议,也就是2021年经修订的《MARPOL公约》附则VI,该修正案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官方版本已在IMO官网发布。

为落实MEPC.304(72)决议《IMO航运温室气体减排初始战略》中的航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2021年《MARPOL公约》修正案主要增加了基于目标的强制性的技术措施和营运措施,以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

《MARPOL公约》附则VI第4章“船舶能效规则”经修订后变更为“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新规则是基于目标编写的规则,该章节前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确定了与《IMO航运温室气体减排初始战略》相一致的减排目标,通过设立技术碳强度指数EEDI和EEXI,以及营运碳强度指数CII,作为航运温室气体减排的衡量指标,使船舶碳强度逐年降低。

为达成设定的减排目标,船舶通过实施《船舶能效管理计划》,收集相关能耗数据,按照规定的碳强度计算方法计算营运碳强度,并将相关数据报送至主管机关。公约也鼓励相关方通过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推进船舶提升能效。

条款变化

根据MEPC.1/Circ.897通函《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的交叉参考表(2021年经修订的《MARPOL公约》附则VI)》,条款变化主要如下:

No.1 原有《MARPOL公约》附则VI第2条(定义)中的段落编号与2021年修订的附则VI相应段落编号的相关性

No.2 2021年修订的《MARPOL公约》附则VI第2条(定义)中的段落编号与原有《MARPOL公约》附则VI相应段落编号的相关性

No.3 原有《MARPOL公约》附则VI与2021年修订的《MARPOL公约》附则VI第4章(国际航运碳强度规则)与第5章(本附则各项规定的符合性验证)段落编号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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