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起商渔船碰撞事故肇事外籍船员被判刑 信德海事网 2022-10-21 08:58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菲律宾船员KESIE.JIM.***.LAMBONAO及FRANCIS.***.ARNAIZ涉嫌交通肇事罪做出一审判决:

KESIE.JIM.***.LAMBONAO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2022年9月9日起至2025年3月8日止;FRANCIS.***.ARNAIZ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刑期自2022年9月9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至此,台湾海峡2020年8月30日 “SBI***”轮与“闽晋渔 ***”轮碰撞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本起事故是福建辖区首起外籍肇事船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其调查处理过程复杂、历时长、压力大,肇事船员最终被刑事追责有效彰显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法律尊严。

2020年8月30日,利比里亚籍散货船“SBI ***”轮空载自马来西亚甘马挽港驶往上海途中,在台湾海峡海域(概位25°24′.74N/120°41′.28E)与中国福建泉州晋江籍钢质渔船“闽晋渔 ***”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闽晋渔 ***”轮沉没,船上12人失踪、2人获救,构成重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事发后,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领导下,福建海事局组织精干海事调查官全程参与了本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等有关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牵头推进事故行刑衔接相关工作,严处相关肇事责任人。

事故调查组克服新冠疫情、船员交流、事故渔船沉没无法打捞等重重困难,对事故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调查,第一时间获取事故相关证据,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还原事故经过,组织相关专家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合理审慎地判明事故责任,按期 高质量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审定。

福建海事局先后多次协调当地应急、海警、检察、法院等部门会商研究事故刑事追责事项,在明确本起事故刑事追责管辖机构后,第一时间向其移送事故相关线索材料。事故结案后,第一时间向其补充移送事故结案报告,以确保刑事立案要件完整,管辖机构能及时立案。

海警机构对本起事故肇事人员展开刑事立案侦查后,福建海事局指定专人定期跟踪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积极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及时补充刑事追责相关关键证据材料,助力刑事侦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将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行刑衔接机制,强化与海警、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日常协作,不断提升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能力水平,有效助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供稿:安全管理处 黄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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