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不报告最高可罚3万,宁德已查处4艘! 信德海事 2017-08-25 14:44

 

案例1

 

 

8月3日,宁德赛岐海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振港87”轮未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进出港,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对经营人做出罚款1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8月9日,宁德白马港海事处现场检查时发现,“五星洲3”轮提供虚假信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该处依法对经营人做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内船舶进出港签证取消后,极大方便了船方,船舶通关效率大幅提升,但是个别不法船舶利用这个便民措施,动起了像上面一样的歪心思,想借此逃避海事的监管。对此,宁德海事局借《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生效之机,进一步加大对不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船舶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辖区违法航行行为。

 

8月以来,宁德海事局已连续查处“振港87”“五星洲3”轮等4艘未按规定报告进出港信息船舶。 

 

不主动进行报告的船舶,往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船舶会给辖区带来不可预料的安全隐患。为此,宁德海事局不断加大现场监管执法力量,并利用AIS、VTS、CCTV、港口调度等多种手段掌握船舶航行动态和在船人员信息,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对不按相关规定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将其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实施每港必查。

 

辖区海事处的海巡艇、执法车每天都会对重点水域、港口码头进行巡航巡查,并通过船舶业务管理系统对船舶动态进行管控,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小编温馨提醒广大船民朋友

 
 

维护安全、稳定、畅通、高效的水上通航环境是海事部门与船方共同的责任,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在我国管辖水域应按照规定积极主动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船长应保证船舶遵守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保证船舶关键设施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正常开启和使用。否则,根据今年施行的《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规定,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将受到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些还有小心思的船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呦!

来源:福建海事 宁德海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admin@xindemarine.com

展开全文

相关资讯

香港海运港口局主席林世雄在SMM 2024透露大量重要信息

信德海事网2024-09-05

3天接2船!国能航运自有船队规模持续扩大

信德海事网2024-09-05

世界第一大造船上市公司,来了!

信德海事网2024-09-04

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再添“一带一路”新航线

舟山港航口岸2024-09-04

营口港首届粮食客户洽谈会成功举行

信德海事网2024-09-04

华光海运+恒力重工,正式签约!

信德海事网2024-09-04
  • 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