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威海海事局强化对到港100米(3000总吨)以下中小型货船的安全检查,部署开展“春运”前客运船舶集中检查与水上涉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共计进行FSC检查89艘次,缺陷512项,滞留船舶17艘次,滞留缺项54项。其中以下八项缺陷需要船舶重点关注:
滞留船舶典型缺陷
1.缺陷代码:0110
缺陷描述:该轮2021年5月19日安放龙骨,船检证书显示依据2011《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检验发证,适用规则错误。
2.缺陷代码:0630
缺陷描述:右舷救生艇艇架限位器(前、后)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失效)。
3.缺陷代码:0631
缺陷描述:两舷救生艇登乘梯缆绳均断裂失效。
4.缺陷代码:0710
缺陷描述:船舶机舱天窗设置永久性机舱通风管,该通风管非钢质(目测为PVC材料),该通风筒无法从外部关闭。
5.缺陷代码:1299
缺陷描述:主甲板建有挡板,与总布置图不一致。
6.缺陷代码:1550
缺陷描述:两盏失控灯之间垂直距离不足2m。
7.缺陷代码:1550
缺陷描述:船舶未配备满足检验规则要求的失控灯。
8.缺陷代码:1721
缺陷描述:船舶滤油设备(油水分离器)未安装排出物含油量超过15PPM自动停止排放的装置,不满足船检证书记载的其适用的MEPC(60)33的要求。
以上这些问题,你船都有吗?如有就赶紧纠正吧!
航行安全刻不容缓!
小编再次提醒各船舶加强船舶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航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上岸基支持力度,及时指导船员做好船舶维护保养,加上船员教育培训,提升船员业务水平,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