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商船走私毒品的责任与赔偿判定
信德海事网 苏婉
随着航运业对缉毒行动的不断改进,毒贩们正通过越来越新颖和巧妙的方式走私毒品。对此,业内人士探讨了因延误和造成的损失而给船东和租船人带来的间接法律和商业后果。
船舶的壳体在水下部分有一个箱,连着管道系统用于取水(海底阀箱)。不过,在最近的案例中有毒贩通过切开金属板在里面偷藏毒品,甚至可以藏一整个航程。
这只是贩毒者不断找到的在船上藏匿毒品的新方法之一,利用船舶在水线以下的位置可以避开船员的监视。而且在出发点和目的地暗中切开海箱周围的区域,也不需要收买码头工人和船员,同时回避了传统的登船搜查技术的监控。
在发现船舶上有毒品时,这艘船首先最有可能被扣留,以便深入调查。随之可能会被罚款,如果船员被认定参与其中,可能会被逮捕和面临刑事指控,并受到刑事制裁,其依托的法律制约来自于发现毒品的国家、船只和毒品所在的国家、以及最初藏匿毒品的国家。
对船东来说,由此造成的延误有可能导致租期损失,并可能引起货物利益方的索赔,特别是在货物易腐烂的情况下。延误很可能导致船舶错过后续的装船时间、无法满足下一个租约的要求。解决船舶利益方之间的这类索赔就会变得特别有争议,尤其是在租船合同中没有具体说明的情况下。
赔偿责任的确定
确定船东和租船人之间的责任至关重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具体措辞,通常是租船合同。但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起草相关条款时,并没有设想到关于许多新的毒品走私方法的具体问题,如上述情况可能并不完全属于租船合同条款的范围。
在传统的BIMCO ' Boxtime '租船合同中,责任是根据走私事件的性质来分配的。如果“船长、高级船员和/或船员是同谋”,则船东依(Cl.5(f))判定责任。如果发现走私是“作为货物的一部分和/或在船上集装箱内”,责任将归给承租人。尽管这个规定是奏效的,但是上述案例并不属于这两种情况。
如果BIMCO美国《1986年反毒品滥用法案》适用于“2013年的定期租船合同”,如下文所述,租船人一般将承担因船上隐藏的毒品造成的费用和延误。
根据美国《1986年反毒品滥用法案》或该法案的任何重新颁布的条款,承租人应保证采取最高程度的谨慎和勤勉,防止违规的麻醉药品和大麻被装载或隐藏在船上。
由于租船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而造成的所有时间损失和所有费用(包括罚款)均应由租船人承担,且该船应继续租用。如果由于租船人不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导致船舶被扣押,租船人应自费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在合理时间内释放船舶,并自费交纳保释金以确保船舶获释。
如果发现船员持有或携带违规麻醉药品和大麻,船东仍应负责所有时间损失和所有费用,包括罚款。
然而,虽然这一条款详细地将时间损失的责任和罚款分摊给承租人(除非发现船只人员持有毒品),但仍有一些含糊不清之处。该措词包括承租人对隐藏在“船上”的毒品的责任,而回避了隐藏在船壳下方海箱中的毒品是否属于“在船上”的问题。当然,船东会认为这确实属于 "在船上"。
承租人的立场
另一方面,租船人可能会指出船东的适航义务。例如,潜水员也许是在夜间把毒品藏在船体上,这是不容易被尽职调查发现的。在这种情况下,租船人还可能认为船东有义务维护船体,并指出船东有义务确保船舶遵守船旗国和港口国的法律和规定。
货物索赔
如果所运货物易腐烂,并且由于发现毒品而造成延误,那么就会出现货物索赔的问题。这些索赔可以在根据提单或委托向船东提出,如果已经签发了租船人提单,则可以向租船人提出。对任何货物损坏的责任的判定都将依据提单的条款,而且如上所述,承运人是否已经尽责使船舶适航也会引起争议。
结论
毒品走私的影响远远超出了最初的罚款和刑事制裁,可能会对租船合同和提单产生广泛的商业影响。鉴于此类事件频繁发生在某些港口,以及贩毒者利用船舶进行非法运输的方式越来越新颖,建议船东和承租人确保在其租船合同中制定措辞明确的条款。虽然通过援引《1986年美国反药物滥用法》为“2013定期租船合同”提供了一些指导,但对该条款仍需要进行修改或增加限定,以提高合同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