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四季度大连辖区海船船员考试工作,结合大连海事局辖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20年四季度计划举办海船船员适任考试1期,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办理程序
(一)培训机构或考生请登陆“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申报流程为:“船员管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报名”。
培训机构或考生请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及时跟踪报名是否已经被接收和确认,有问题及时咨询(联系电话:0411-87597023,18840889677)。因机构或个人操作不符合要求申报不成功的,由机构或本人承担责任。
(二)申请各科目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在本通知规定的最后缴费时间内未缴费的考生,我局将予以退考处理。
(三)请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如需打印准考证操作协助,请到大连海事局政务中心。
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四)考生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大连海事局按各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安排考试场地及考试科目,考场所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考点实际情况制定船员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船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考场所属单位应明确医疗支持方式,有条件的可安排医生到场指导,并将涉考工作人员与考生一并纳入考试人员健康管理。
(三)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到:
1.考前14天起每天通过自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
2.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考前7天内健康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入场前需提供体检报告,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和医疗机构证明。
3.考试当日,考生应持国务院行程码及当地电子健康码(绿码)、准考证、身份证,科学佩戴口罩、手套进入考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绿码核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未持有绿码或者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候考、检查、进场期间,与他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四)各单位应积极响应国家要求,大力支持复工复学,大力支持恢复正常船员考试,不得拒绝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并积极做好考试服务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培训等情况属实,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二)海船船员理论考试可申请异地补考,但评估考试不能异地申请补考。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拟参加适任初考、GMDSS抽考及除英语听力与会话、键盘操作项目以外的实操项目考试的,由考生所在培训机构向我局提出考试申请,我局将另行制定考试计划。
(五)咨询电话:
大连海事局监管三处 电话:0411-87597023、0411-87595462;
大连海事局政务中心 电话:0411-65850025、0411-39912395;
(六)大连辖区培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 刘老师 0411—84729227;
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刘老师 0411—84729644;
大连海洋大学 王老师13804267531;
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贾老师13238093879;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陈老师18940815009
大连远洋船员培训基地 姜老师18698721957
附件:大连海事局2020年第四季度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