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作为交通运输部所属唯一高校,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显著,作为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至今已走过111年的办学历程,始终引领着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方面位居世界同类院校前列。
未来30年是我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的关键时期,更是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的重要阶段,作为国内知名行业高校,学校肩负着服务国家战略、助力行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建设的专业人才培养和关键科学技术攻关的历史使命。
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在海大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奋力实现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的伟大进程中,为进一步加强航海类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航海类人才培养质量,诚挚欢迎优秀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船舶电子电气员来校担任专职教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航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有创新意识和潜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胜任教学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国内外知名海事院校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船舶电子电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于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业务条件
1.持有有效的甲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且实际担任船长、轮机长职务不少于12个月;或持有有效的甲类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且实际担任大副、大管轮职务不少于18个月;或持有有效的船舶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实船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
2.主要在国际知名或国有大型骨干航运公司任职。
3.安全记录良好,最近60个月内未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
4.一般应具有在大型集装箱船、VLCC、LNG船、DP船、半潜船、电力推进船等新型、大型、特殊用途船舶或在极地、冰区等特殊航区的工作经历。
5.有新辟航线实际任职经历者优先。
三、引进待遇
1.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提供安家费10-30万元,享受相应标准的岗位薪酬;
3.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幼儿园(辽宁省五星)、附属学校(国家级百所家长学校示范校,九年一贯制);
4.对于业绩特别突出者,待遇面议。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需将简历及求职材料(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及海上任职资历)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dl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航海类师资+现职务+本人姓名+信德海事。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3129
更多招聘信息可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招聘官网:http://rcb.dlmu.edu.cn/,或关注大连海事大学人才办微信公众号“大连海事大学人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