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发布最新《关于调整船员下船回国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称,为加强远端防控,根据相关要求,船员(含海上作业或维修、及游轮等船上工作人员,下同)下船时须在始发地进行核酸预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下船后完成至少14天隔离闭环管理后,再做双检测申请健康码。
为此,自9月26日(周六)起,自新加坡乘坐当日及之后航班赴华的下船船员,须提供如下材料申请健康码:
新加坡入境许可凭证、新加坡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隔离前预检测)、船公司出具的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见附件,隔离起算日期以入境日期和核酸预检测日期中较晚者为准)、海员证、行前双检测证明(检测日期晚于完成隔离完成日期,如9月1日开始隔离,检测日期不早于9月16日)、回国机票、疫苗接种凭证(如有)及使馆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人员出现确诊或有疑似症状的,同船船员均按密切接触者处理。
大使馆提醒有关船员、船员管理公司、船务代理公司关注政策调整,提前了解新加坡交通、海事部门入境和隔离政策情况。如无法入境隔离,切勿来新下船回国,以免延误回国行程,造成经济损失。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24小时),+65-81296456(疫情期间临时领保专线,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非紧急事项咨询,请使用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微信公众号咨询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附件: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方面最新的通函,PMC No. 30 of 2021第5条显示:上船人员和下船人员只可以在新加坡指定的场所停留不超过24小时。有关指定设施的详情,请参阅附件B。
而根据附件B,我们可以看到新加坡指定了如下几个供上下船海员临时停留的酒店。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根据我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要求,海员下船回国前必须在新加坡先隔离至少14天,而新加坡当地的要求呢又是要海员直接到机场或者在指定地点停留不超过24小时。
如果,严格按照两国的要求来执行换班程序,这意味着在新加坡更换中国海员将成为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本文仅为信德海事网根据现有文件做的简单解读。具体情况需跟当地主管部门、当地代理做进一步的了解和沟通。
我们希望后续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有进一步的文件出炉,以解决目前这个看起来已经无路可走的僵局。
海员是关键工人Key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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