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
随着需求的增加
酒类的运输量也大幅增加
近期太仓海事局
“平安箱运”青年工作室开箱团队
通过太仓港集装箱智能选箱系统筛查时
发现有一集装箱载运某牌系列酒
但系统内未显示酒精含量和内包装情况
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代理进行开箱查验
发现箱内所装酒单瓶含量为150ml
酒精度为32%VOL
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该系列酒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随后代理对箱内货物进行复原
该箱重新铅封后继续运输
今天小编将围绕大家耳熟能详的酒,结合最近的案例带着大家详细了解一下酒精饮料运输的相关规定。
酒是以粮食为原料经发酵酿造而成的,其主要化学成分是乙醇,一般含有微量的杂醇和酯类物质。乙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乙醇蒸汽与空气混合可以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定:酒精饮料,属于第3类危险货物易燃液体,编号为UN3065,具体分类如下:
酒精饮料海运的特殊规定
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第3部分第3.3章“适用特定物质、材料或物品的特殊规定”中有3条是对酒精饮料的特殊规定。
144:酒精按体积含量不大于24%的水溶液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145:包装类III的酒精饮料当用250升或更小的容器运输时不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247:按体积含酒精大于24%但不大于70%的酒精饮料,当作为制造加工的一部分运输时,适用时,可以用满足4.1.1一般规定的大于250升和不大于500升的木桶运输,并满足下列条件:
(1)在装之前木桶须检查和紧固;(2)须留有充分的空间余量(不小于3%)用于液体的膨胀;
(3)木桶须桶孔向上运输;
(4)木桶须装在满足《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1972)修正案要求的集装箱内运输,并须可靠地固定在专用支架上并采取适当的方式楔入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任何形式的移动;
(5)在船舶积载时,集装箱须仅装在开敞货物处所或符合经修正的《1974年SOLAS公约》第Ⅱ-2/19条或如适用,符合经修正的《1974年SOLAS公约》第Ⅱ-2/54条在第Ⅱ-2/1.2.1条表示的闪点为23℃c.c.及以下的易燃液体要求的封闭处所。
综上,依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可以看出,常见的酒精饮料按体积含酒精量可分三种情况:
1、体积含酒精含量大于70%的,是高度酒属于危险货物,需按照危险货物运输且在进出港口前须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
2、体积含酒精含量大于24%但不大于70%的,如果满足第145条的特殊规定,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3、体积含酒精含量不大于24%的酒精饮料,按普通货物运输。
小编提醒
酒精饮料的海上运输并不简单,想要将酒精饮料按照非限制性货物出运就要符合上述的规定。对于不满足豁免要求的不仅要分清类别,准备符合要求的包装,还要向海事管理机构申报有关事项,按照危险货物的要求来运输。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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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