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 资讯 No. 676
作者:任艳明
摘 要
随着巴西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际劳工组织(ILO)第185号公约(按照公约签发的海员身份证件用作在职海员豁免签证的合法有效旅行证件)后,已有多家会员向协会咨询该政策对挂靠巴西港口船舶和船员的影响。同时,协会近期也收到两起中国籍船员在巴西的Itaguai港和Rio de Janeiro港因违反巴西移民法规,被巴西移民局(联邦警察)处以罚款的案件。对此,协会联系并咨询了巴西当地Representacoes Proinde Ltda及Brazil P&I两家通代公司,并就收集到的信息整理如下,以供会员参考。
规则背景
巴西在2010年加入了ILO第185号公约,并于2015年进行了国内立法,从而废止了以前所适用的有关移民管控要求的联邦法令。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从2015年起只有按照国际劳工组织185号公约签发的海员身份证件才是符合巴西法律规定的旅行证件。但是,直至2020年10月份,巴西当局才真正开始执行该规定,不过由于新冠疫情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海事劳工问题的决议,巴西联邦警察放宽了移民要求,并对按照原来的108号公约所签发的海员身份证件(the seaman’s book)给予了连续宽限期,至2023年4月30日止。因此,从2023年5月1日起,巴西移民局(联邦警察)将不再接受108号公约下的海员证作为有效的海员身份证件。
措施要求
船舶入境和挂靠巴西港口的海员,需持有国际劳工组织第185号公约成员国所签发的有效海员身份证件(SID—Seafarer’s Identity Document),如果海员来自于非185公约的成员国,需持有相应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如需要)。传统的海员劳务输出国,如菲律宾、印度、印尼、缅甸和孟加拉等国均是ILO185公约的成员国。
根据查询到的信息,我国目前并没有加入该185公约,因此对于中国籍船员来说,当船舶入境和挂靠巴西港口时,需要持有护照以及旅行签证(a visit visa for short stays)。如果护照没有办理签证,可能会被罚款,并且不被允许在巴西更换船员。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由于中国和巴西签订了《海运协定》(Maritime Transport Agreement),该协定适用于中国籍或巴西籍船舶,或中国和巴西两国公司所租用的船舶。根据《海运协定》,持有其本国证件,对于中国海员来说,就是海员证(seafarer’s passport)的海员,可以为获得紧急医疗救助而下船和上岸,但不能离开船舶靠泊港口所在的城镇,也不能跨地区旅行或安排遣返。需要说明的是,该协定仅仅适用于中国籍船员在中国旗船上工作的情况,如果是中国籍船员随方便旗船舶挂靠巴西港口,目前来看,巴西移民局(联邦警察)很可能是认为不适用《海运协定》的,不能将“海员证”作为有效签证豁免的。
违规罚款
违反巴西相关的移民法律规定,移民局(联邦警察)可对船员和船东进行罚款,金额范围如下,供参考:
船员:每人100至10,000巴西里亚尔,约合20至2,000美元。目前多数情况下罚款金额在200美元/人左右,但不同港口、不同的执法人员所处的罚款可能存在不同,他们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上述提及的两起案件中,两艘入会船上的全体船员分别被处以4,500美元和15,000美元的罚款。
船东:罚款金额从1,000至1,000,000里亚尔,约合200至200,000美元。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协会尚未收到针对船东的罚款报告,但是,巴西法律是赋予移民局(联邦警察)可以对船东进行罚款的权力,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协会也将持续关注。
此外,船舶和船员在被巴西移民局(联邦警察)罚款后,如果再次挂靠巴西港口,仍会面临罚款的风险,且对于重复违规的情况,罚款和处罚可能会逐步加重,而不是给予减轻或免除。
协会建议
综上,对于近期拟挂靠巴西港口的会员和船舶,协会建议会员和船长与当地船舶代理保持密切的沟通,提前了解巴西新的移民法规要求,争取事先做好安排,以避免被移民局(联邦警察)处以大额罚款,甚至船员被强制遣送出境的情况发生。如果遇到任何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与协会联系。
转自:中国船东互保协会资讯平台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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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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