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于2020.11.20结束的第75次会议上,通过了MEPC.324(75)号决议,该决议对MARPOL公约附则VI进行了修正,此修正案预计于2022.4.1生效,主要修正内容如下:
1、在第2条定义中,新增船上使用燃油样品(In-use sample)和船上载运燃油样品(On board sample)的定义。
2、新增燃油取样点设置的规定,对于2022.4.1以后建造的船舶,需装设燃油取样点。对于2022.4.1以前建造的船舶,应在2023.4.1以后的第一次IAPP证书换证检验前,装设燃油取样点。
3、新增船上使用燃油样品和船上所载运燃油样品的保存和检查规定。
4、修正第20条,新增主管机关须向IMO报告RequiredEEDI、Attained EEDI及其相关信息的规定:2022.4.1以后建造的船舶,须在国际能效管理证书IEEC发证后的7个月内完成报告;2022.4.1以前建造的船舶,须于2022.4.1以后7个月内报告。
5、修正附录VI的燃油样品的燃油验证程序。
6、修正IAPP证书附表,在原2.3.3后面,新增2.3.4和2.3.5两条内容,如下图所示:
04-18 来源:刘老轨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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