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深圳港集团与中国船舶集团(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签署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多方位战略合作关系,开展深层次交流合作。中船租赁公司总经理李晞、副总经理滕飞,中船物资公司总经理张迎飞、副总经理季徽强,深圳港集团总裁沈华新、副总裁彭洪波等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业务渠道资源优势,强化战略协同、发展联动,在绿色甲醇加注产业链、油品储运及贸易、绿色航运、高端金融服务与智慧港航研发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三方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持续探索合作机制,拓展更多合作领域,不断提升港口服务能力,携手推动深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深圳市、区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圳港集团和中船租赁公司、中船物资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中船租赁公司、中船物资公司是中船集团二级成员单位:
中船租赁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多元化、现代化及年轻化船队,专注于发展船舶及海洋装备租赁业务,为全球船舶运营商、货主、贸易商提供定制及灵活的船舶租赁解决方案。
中船物资公司在国内外设有70余家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横跨军工、民用两大领域,涉及中船集团集采服务和产业链延伸服务,在船舶经营、能源贸易、船舶能源加注等领域均有布局。
| 来源:深圳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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