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严防外来物种跨境入侵,保护我国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海关总署宣布,从7月22日起在全国集中统一开展为期三年的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规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违法行为。什么是外来物种?外来物种暗藏哪些风险?非法入境的途径有哪些?
上半年截获禁止进境活体动植物1405种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快速发展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境外物种传入途径不断增多,传入风险持续加大。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海关从进境寄递、携带物品中累计截获禁止进境活体动植物1405种,其中包括巨人蜈蚣、野蛮收获蚁、斑纹蝾螈等我国尚无自然分布的动植物599种,并打掉多个非法引进“异宠”的犯罪团伙。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李春顶:这些新的物种如果没有天敌,那它就有可能会对原先的整个物种,或者生态安全带来影响。还有部分动植物的物种,它可能本身就带有毒性。由于它繁殖和破坏能力非常强,对整个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说我们要在源头上要堵住。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海关将不断健全国门生物安全预警防控体系,加强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应用,加大风险分析研判和检疫查验力度。
部分外来物种被当作“异宠”非法引入国内
海关总署的最新通报特别提到:打掉多个非法引进“异宠”的犯罪团伙。所谓“异宠”,就是与普通的猫、狗等不同的宠物,很多外来物种就是被非法引入国内,作为“异宠”饲养。我国多地海关查获了各种非法入境的蚂蚁,有的就是所谓的“异宠”。
前不久,福州海关关员在查验一批进境货物时发现,这批申报为“玻璃雕像、泡沫塑料”的货物图像存在异常,于是开箱进行检查。经清点,这批活体蚂蚁共24只,经鉴定为跳镰猛蚁,系福州关区首次截获该物种。
这些试管中装着的蚂蚁,是南京金陵海关日前截获的。海关人员在对进境的国际邮件进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其中有一个包裹的成像异常。打开包裹后,发现这批蚂蚁共378只。经过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鉴定,这批蚂蚁名叫野蛮收获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规定的禁止邮寄物。
邮寄或携带 外来物种藏匿手法五花八门
从海关查获的外来物种看,很多都是通过邮寄或携带入境的,藏匿手法也是五花八门。有人为了过关,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
近日,北京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进境邮件中查获10只藏在一次性快餐盒中的活体蜈蚣。
北京邮局海关邮递物品监管科副科长 于立涛:邮件里面是十个塑料盒子,这个盒子中间有一些木屑,其中都有活体的蜈蚣,这个蜈蚣体形比较大,基本上在15厘米以上。
经鉴定,该蜈蚣为加拉帕戈斯巨人蜈蚣,原产于南美洲西部。成虫体长可达44—46厘米,几乎有人类半只胳膊长,是世界上已知蜈蚣中体形最大的一种。其毒液可致人皮肤局部红肿、灼痛,同时产生淋巴管炎,严重者可能导致过敏性休克。
各地海关查获的外来入侵物种有从邮递渠道邮寄的,也有被非法携带入境的。眼前这个相貌丑陋、形似蜥蜴的物种名为松果蜥,身长超过30厘米,是深圳福田海关关员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中查获的。为了把这些异宠携带入境,走私分子还采取各种藏匿手法,甚至将活体蛇绑藏在身上,企图蒙混过关。
“异宠”非法入境 暗藏哪些风险?
那么这些形形色色、非法入境的“异宠”等外来物种,究竟暗藏着哪些风险呢?再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多项法规禁止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
近年来,我国也出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来切实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我国《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多项法律法规都明确禁止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其中,2022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并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就在今年2月,一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江苏常州市宣判。被告徐某、刘某因非法投放2.5万斤外来鲇鱼,之后大量死亡,造成生态资源等破坏损失,被追究民事责任,承担各类赔偿共计5.8万元。据了解,被告人投放的鲇鱼为革胡子鲇,系外来物种,属热带鱼类。1981年作为养殖品种引入我国,主要用于食用。革胡子鲇一旦逃逸到自然环境,会因其生长速度快、繁殖能力强导致生物入侵危害。
这起私自投放鲇鱼引发的公益诉讼,也给我们敲响警钟,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事关国家安全,更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来源:海关发布。总台记者 孙树文 叶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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